第十届“爱国杯”全国青少年书画艺术大赛征稿

添加时间:2009-03-01 09:00:10 分类:
 

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。新中国成立以来,祖国各地日新月异的变化和辉煌成就,令中国人以及世界所有的华人倍感自豪,同时也成为了世界瞩目的焦点。让我们在”爱国杯”大赛中,拿起如花之妙笔,去尽情地讴歌和描绘我们日新月异的伟大祖国,用精彩华章向建国60周年献礼!

大赛征稿有关事宜如下:

一. 参赛项目

1. 书法类: 毛笔书法、硬笔书法(书体均不限)、篆刻(不少于四方)。

2. 美术类: 绘画,种类不限;剪纸、手工制作亦可。

二、分组:

大赛设学前组、小学组、中学组、师范组和青年组。

三、设奖与评审

1.   大赛设金、银、铜、优秀、佳作奖,由著名书画家和书画教育家进行评审。

2.   凡参赛者都会得到与自己作品水平相当的获奖证书。

3.   对于组织集体参赛的单位,大赛评委会将根据参赛人数和获奖情况,评定园丁奖和集体奖。对获得园丁奖的教师,发给相应等级的园丁奖证书;对获三等及以上奖级的集体,发给奖杯,对获优秀奖的集体,颁发奖状。

四、参赛办法

1.每项限交作品1件,并注明“爱国杯”。

2.凡参赛者请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用楷书写清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组别(参见“分组”)、单位、 指导教师以及本人和指导教师的详细通信地址和邮编。

3.集体参赛的单位,必须另列一个参赛总清单,用楷书一一写清每位参赛者的姓名、年龄、组别、作品类型、单位、指导教师及指导教师的参评意见。

4.参赛作品及参赛费,请邮(或交)至: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,少儿书画报社收,邮编:130022

电话:(0431)81159616。


五,大赛截稿、颁奖日期:

截稿:第一批2009年4月30日,第二批7月1日,第三批 10月1日;

颁奖:在收到参赛作品后的一个月之内 即颁(或寄)发证书。